关于做好2009学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
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我院将于2011年接受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根据教育部有关评估文件精神,学院评估办组织学院各部门做好我院2009学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此次填报的数据采集平台是教育部评估专家组评估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于专家组进校前30天在校园网上对社会公布,希望学院各部门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数据信息更新、采集和填报工作,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09学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的时间段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2、各部门根据《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学年度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分工表》并一律按平台v2.09a001电子版本进行填报。各部门务必认真进行填报,确保数据信息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数据采集平台是评估专家进行深度访谈的重要依据,各部门数据信息的更新、采集和填报要与日常工作材料归档相结合,注意二者数据信息相吻合。平台填报的数据信息,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会议记录、工作记录、照片等相关材料,反映在日常工作档案材料中能予以佐证。
4、各部门去年已经采用平台v2.09a001电子版本进行填报,因此不需要再到评估办拷贝平台v2.09a001电子版本,请保存好去年的数据表。2009学年数据信息填报工作完成以后,请注意存档,规范管理。
5、数据采集平台涉及到的教工号如有变动,教工号编号由人事处负责。
6、在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期间,学院评估办根据各部门去年确定的数据填报人进行联系,如有变动,请把填报人的姓名、QQ号、联系电话报到学院评估办。
7、各部门完成数据信息更新、采集工作后,由填报部门进行汇总,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于2010年7月2日(星期五)前把数据表电子版本报到学院评估办。
附件: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9学年度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分工表
2、数据表采集和填报注意事项
学院评估办
2010年6月1日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9学年度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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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大项 |
数据库小项 |
数据采集部门 |
数据填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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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
1.1名称 |
院办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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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联系 |
院办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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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招生 |
1.3.1当年招生计划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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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当年在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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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各类专科学历在校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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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校领导 |
2.1基本状况 |
领导本人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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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
院办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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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办学条件 |
3.1占地、建筑面积 |
后勤管理处 |
后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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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馆藏图书资料 |
图书馆 |
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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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学习室 |
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 |
教科处、图书馆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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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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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校园网 |
网络中心 |
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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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教学条件 |
4.1校内实践基地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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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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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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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学经费 |
5.1经费收入 |
财务办 |
财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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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经费支出 |
财务办 |
财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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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师资队伍 |
6.1校内专任教师 |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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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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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校内专任教师其它情况 |
人事处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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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校内兼课人员 |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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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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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校内兼课人员其它情况 |
人事处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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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校外兼职教师 |
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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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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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校外兼课教师 |
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 |
人事处 |
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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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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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大项 |
数据库小项 |
数据填报部门 |
数据录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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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专业 |
7.1专业设置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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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开设课程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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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培训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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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顶岗实习与录用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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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产学合作 |
教科处、各系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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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招生(汇总表)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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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就业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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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 |
8.1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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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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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学工处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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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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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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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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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评教情况 |
教科处 |
教科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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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奖助学情况 |
学工处 |
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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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社会评价 |
9.1招生情况(汇总表)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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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就业情况(汇总表)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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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社会(准)捐赠情况 |
院办 |
院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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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就业单位与联系人 |
招就办 |
招就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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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表采集和填报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每张数据表头部的说明和注释;
2、 填写教工号、专业代码、课程代码时要求数据统一、不可为空;
3、 数据表中提供了标准化的数据输入方法,可按实际情况选择,不可自行输入或粘贴,否则将影响部分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4、一条记录须占一行,应尽量避免合并填写(除平台中特别注明合并填写的项目外),还应尽量避免合并单元格的操作;
5、注意检查录入数据(如课时、金额等指标)部分的格式,在复制和粘贴过程中特别容易转换成文本格式,必须将其设置为数值格式,否则将影响部分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6、 注意检查录入日期(如出生日期、获取证书日期等指标)部分的格式,必须按标准格式输入,如2007年9月应输入2007-09(其中横线为英文半角状态下的),否则将影响部分数据汇总的准确性;
7、 在使用合并伴侣进行合并前,须查看各表的第一列是否为空,如果为空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否则会导致部分数据导入后失效;
8、不可以随意增删表中的数据项目,可以增加数据行。